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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肖光荣等17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肖光荣等17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肖光荣等17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3人) 肖光荣 张万彤 钟彦臣 天津市(1人) 李宏宇 河北省(1人) 谢国斌 山西省(3人) 张方 颜朝昱 韩宇新 江苏省(2人) 雷文斌 曹劲松 浙江省(1人) 甘来 安徽省(1人) 顾民 广西壮族自治区(1人) 张泓清 重庆市(1人) 郭晏麟 云南省(2人) 刘琪 简海成 深圳市(1人) 钟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