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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0]148号
【颁布时间】 2010-11-08
【实施时间】 2010-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8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在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在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苏府〔2010〕1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在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上,我市体育代表团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奋力拼搏、勇于争先,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共获得金牌179枚,奖牌374.5枚,总分4818.75分,金牌总数、江苏优势项目总分、人才输送、突出贡献均列全省第二位,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列全省第三位,还荣获了体育道德风尚奖,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参赛任务,为苏州争得了荣誉,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决定给在本届省运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体育局、教育局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郭文俊等8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蔡建明等27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的体育事业发展和“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记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记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集体二等功(2个)

  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个人二等功(8人)

  郭文俊、何庆生、吴守德、李玲、马剑清、温伟霞、郑敬忠、李森宝

  

  三、个人三等功(27人)

  蔡建明、李金生、袁隽、蒋洁、仲文婕、王战斗、何成仿、周正祥、江劲松、潘志林、陈丽霞、吴菊铮、周淞成、周先荣、唐爱民、季红斌、万海防、刘定伟、沈国华、邹铜、王勤林、李杰、汪永康、蒋颖、蔡声良、沈华、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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