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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科工贸信委市场字[2010]333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8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通知

  (深科工贸信委市场字〔2010〕333号)


  

  各区贸工局(经服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商务部将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请各区贸工局(经服局)组织推荐商业服务、便民服务方面有示范性的社区。我委将择优选择1个社区向商务部推荐。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及标准请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5]55号)的规定,上述文件、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可登录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的网站(http://smfws.mofcom.gov.cn)“社区商业”专栏下载。

  

  申报材料包括:

  

  一、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二、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材料介绍(可附取得成效的图片、表格等)(附件1)

  

  三、“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2)。

  

  四、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五、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4)。

  

  六、推荐单位的评价材料。

  

  各区贸工局(经服局)要高度重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价规范(附件5)组织推荐。推荐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1月22日之前报送我委市场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沈卓蕴电话:82107982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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