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政艾办[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11-04
【实施时间】 2010-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9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政艾办〔2010〕5号)


  

  各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0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确定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发〔2010〕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践,努力减少社会歧视

  

  今年9月22日,温家宝总理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与艾滋病讨论会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号召全世界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奉献爱心,再一次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防治艾滋病的决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本地、本系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之际,到社区看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减少社会歧视;要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线,听取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了解和帮助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和表彰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重点推动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专题片的播出。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反歧视宣传,号召全社会关爱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重点人群,加强对大学生、农民工等人群的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艾滋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服务信息,增强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同时,加强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性病、丙肝与艾滋病的关系,预防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的传播。

  

  三、积极倡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要大力倡导企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向企业宣传为艾滋病防治提供公益捐赠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企业针对员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民间组织主动参与、积极配合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以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本系统、本单位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为支持和指导各地、各部门的宣传工作,我办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作了部分宣传材料,将于近日陆续下发。

  

  各地、各部门在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各级领导参与情况及有关数据)形成书面总结,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我办。

  

  联系人:单玲英,电话:025-83620607,传真:025-83620610,电子信箱:jkc@jswst.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