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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金盛发〔2010〕1-131号)和《关于修改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金盛发〔2010〕1-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4.0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6.05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5月26日股东会决议书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