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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0]457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0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闽江下游南港厚美浦口段局部防洪岸线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闽江下游南港厚美浦口段局部防洪岸线的批复

  (闽政文〔2010〕457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对闽江下游南港厚美浦口段防洪岸线进行局部调整的请示》(闽水计财〔2010〕7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江下游南港厚美浦口段防洪岸线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即“北2+南3”方案:北岸为北起淮安、南至洪塘引水泵站上游,长约3.6公里;南岸为北起天江防洪堤堤尾、南至桔园洲大桥上游,长约3.5公里(详见附图)。调整后的岸线各控制点坐标分别为:

  

  北岸:a2点(x=88196.4,y=22050.6)、b2点(x=88087.3,y=22044.4)、c2点(x=87950.0,y=22076.4)、d2点(x=87830.6,y=22138.5)、e2点(x=87654.3,y=22169.2)、f2点(x=87466.8,y=22159.1)、g2点(x=87318.3,y=22192.2)、h2点(x=87175.3,y=22238.3)、i2点(x=87024.8,y=22298.4)、j2点(x=86579.6,y=22512.0)、k2点(x=86425.9,y=22584.0)、l2点(x=86235.0,y=22641.1)、m2点(x=86144.3,y=22652.2)、n2点(x=86044.0,y=22625.1)、o2点(x=85760.3,y=22618.3)、p2点(x=85579.2,y=22608.4)、q2点(x=85476.9,y=22610.6)、r2点(x=85348.0,y=22621.3)、s2点(x=85198.7,y=22635.0)、t2点(x=85089.1,y=22651.9)、u2点(x=84939.0,y=22685.5)、v2点(x=84705.0,y=22715.0)。

  

  南岸:a3点(x=86500.0,y=20680.0)、b3点(x=85875.0,y=20910.0)、c3点(x=85450.2,y=21116.0)、d3点(x=84882.6,y=21257.8)、e3点(x=84680.4,y=21282.0)、f3点(x=84518.3,y=21289.1)、g3点(x=84214.5,y=21283.2)、h3点(x=83954.7,y=21209.4)、i3点(x=83335.4,y=21200.4)、j3点(x=83129.6,y=21230.2)。

  

  请你厅继续加强对调整后岸线的监控,确保防洪安全。

  

  附件:闽江下游南港厚美浦口段局部调整附图(略)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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