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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0]222号
【颁布时间】 2010-11-06
【实施时间】 2010-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1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闽江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闽江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榕政综〔201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闽江流域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市闽江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苏增添(省政府副省长、市政府市长)

  

  副 主 任:杨益民(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朱 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

  

  陈 奇(市政府副市长)

  

  时小雨(市政府副市长)

  

  陈为民(市政府副市长)

  

  徐铁骏(市政府副市长)

  

  郑建闽(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钟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政生(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委 员:林瑞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朱训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左美俊(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林恒增(市财政局局长)

  

  李月健(市规划局局长)

  

  吴兰铮(市水利局局长)

  

  郑 立(市旅游局局长)

  

  刘岩松(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纪建平(市环保局局长)

  

  李振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 辉(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刘晓明(市园林局局长)

  

  陈信平(市林业局局长)

  

  黄其钦(市体育局局长)

  

  郑雷声(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彦邦(市法制办主任)

  

  王华明(福州海事局局长)

  

  杭 东(鼓楼区政府代区长)

  

  陈春光(台江区政府区长)

  

  黄 平(仓山区政府区长)

  

  阮孝应(晋安区政府区长)

  

  林新国(马尾区政府区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市闽江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陈政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朱训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韶红、市建委副主任张帆、市交通运输委党组成员刘起宏、市规划局副局长林仕滔、市水利局副局长陈谋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慧英、市环保局副局长任义文、市市容管理局党组成员陈国英、市公安局副局长郑雷声、市旅游局副局长林从宇、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许传新、福州海事局副局长魏金华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从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开展工作。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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