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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1-15
【实施时间】 2010-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3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业务受理地点变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的特殊工时制度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核准等业务受理地点将进行调整,具体变更如下:

  

  一、自2010年11月15日起,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业务受理地点由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变更至新城大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东座12楼1205室;集体合同审查业务受理地点由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变更至新城大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东座12楼1203室。

  

  二、自2010年11月15日起,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核准业务受理地点由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变更至市民中心西区c3012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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