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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青[2010]53号
【颁布时间】 2010-11-11
【实施时间】 2010-1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3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0〕53号)


  

  各区县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私车拥有率不断上升,本市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私车,部分学校限于场地限制,无专供机动车辆进出的校门、通道和机动车专用泊位,机动车辆随意停靠在校园内通道上或学生活动操场周边,给学生安全带来隐患,教师车辆撞伤学生的事件亦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全面了解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车辆行驶和停放情况,市教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市范围内公办、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幼儿园。

  

  二、调查事项

  

  (一)学校教职员工开车上下班情况;

  

  (二)校园内机动车停放情况;

  

  (三)校园场地实际情况。

  

  三、调查结果

  

  (一)各区县汇总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情况,填写《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机动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表》(附件1);

  

  (二)各区县汇总辖区内寄宿制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内机动车行驶和停放情况,填写《本市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机动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表》(附件2)。

  

  各区县请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上述表格交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姜文娟,电话:23116804,传真:23116802,e-mail:qbc@shec.edu.cn)

  

  附件:

  

  1.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机动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表

  

  2.本市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机动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机动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表

  

  

学校

学校数

(所)

教职工数

(人)

驾驶机动车上班

教职工数

(人)

校园内停放教职工

机动车辆数

(辆)

有专供机动车

停泊位学校数

(所)

校内机动车泊位数

(处/个)

有专供机动车进出

校门和通道学校数

(所)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

       

小计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

       

小计

       

农民工子女学校

       

合计

       

备注

 


  

  注:1.“专供机动车停泊位”指在校园内划定的专供机动车停放的固定区域,该区域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原则;

  2.“校内机动车泊位数(处/个)”请分别填写几处停车区域和几个停车泊位;

  3.“专供机动车进出校门和通道”指非学生上、下学出入口。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2:

  本市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机动车辆及校园内停放情况调查表

  

  

学校名称

学生数(人)

寄宿制学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驾驶机动车上班

教职工数

(人)

校园内停放教职工

机动车辆数

(辆)

校内是否有机动车

专用停泊位

校内机动车专用

泊位数

(处/个)

是否有专供机动车

进出校门和通道

         
         
         
         
         
         
         
         
         
         


  

  注:1.“机动车专用停泊位”指在校园内划定的专供机动车停放的固定区域,该区域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原则;

  2.“校内机动车泊位数(处/个)”请分别填写几处停车区域和几个停车泊位;

  3.“专供机动车进出校门和通道”指非学生上、下学出入口。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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