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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乡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交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局),开封市环卫局,新乡市、许昌市城管局,三门峡市规划和城管综合执法局,信阳市城管执法局: 为做好全省1020个建制乡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交接工作,确保年底配发到全省各建制乡(镇),经研究,现就全省建制乡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交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为全省建制乡配装后装式垃圾压缩车的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9年省政府在全省874个建制镇配建了生活垃圾集运系统,对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省政府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决定采取流动集运模式,在全省建制乡配装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并把此项工作列入2010年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同时,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尽快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营管理机制,发挥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的社会效益,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9〕43号)、《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和《关于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年95号)等文件。各级建设、城管、环卫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创新运营机制,积极谋划市域范围内统筹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政策措施,督促所辖县(市、区)出台贯彻省、市文件的具体措施,重点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运营机制建设,鼓励县(市)人民政府成立专业环卫机构或公司,负责所辖乡镇生活垃圾的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省政府配装的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到位后充分发挥作用,尽快形成“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县(市、区)运输、集中处理”或“村组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区)处理”的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安全稳定的运行机制。 二、全省建制乡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交接调度计划 全省建制乡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交接工作调度计划分片区,分阶段,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各省辖市按照我厅确定的调度计划,主动与省厅、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和县(市、区)协调。调度计划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设备交接时间、数量和县(市、区)。交接时间为11月25日之前,共129台后装式垃圾压缩运输车辆,涉及郑州、洛阳、三门峡等3个省辖市共28个县(市、区)。其中: 郑州市9县(市、区)共19台:二七区1台、管城区1台、中原区1台、荥阳市3台、新密市2台、登封市4台、新郑市3台、中牟县4台; 洛阳市13县(市、区)共74台:涧西区1台、西工区2台、吉利区1台、洛龙区2台、偃师市4台、孟津县1台、新安县4台、宜阳县11台、嵩县10台、栾川县6台、汝阳县10台、洛宁县14台、伊川县8台; 三门峡市6县(市、区)共36台:湖滨区3台、义马市1台、灵宝市5台、陕县9台、渑池县7台、卢氏县11台。 (二)第二阶段设备交接时间、数量和县(市、区)。交接时间为11月25至12月15日,共521台后装式垃圾压缩运输车辆,涉及开封、新乡、焦作、鹤壁、濮阳、安阳、商丘、周口、平顶山等9个省辖市共73个县(市、区)和河南省黄泛区农场。其中: 开封市9县(区)共56台:龙亭区3台、顺河区2台、禹王台区2台、金明区1台、开封县9台、尉氏县9台、兰考县11台、通许县6台、杞县13台; 新乡市12县(市、区)共66台:红旗区1台、卫滨区1台、凤泉区2台、牧野区1台、卫辉市6台、辉县市9台、新乡县1台、获嘉县3台、封丘县13台、延津县9台、原阳县13台、长垣县8台; 焦作市6县(市)共22台:沁阳市3台、孟州市1台、博爱县3台、修武县5台、温县3台、武陟县7台; 安阳市8县(市、区)47台:文峰区1台、殷都区1台、龙安区2台、林州市3台、安阳县13台、汤阴县5台、滑县12台、内黄县10台; 濮阳市6县(区)共59台:华龙区4台、濮阳市15台、南乐县9台、台前县7台、范县10台、清丰县14台; 鹤壁市5县(区)共12辆:山城区2台、鹤山区2台、淇滨区2台、淇县4台、浚县2台; 商丘市9县(市、区)共114辆:梁园区7台、睢阳区10台、永城市17台、虞城县16台、民权县12台、宁陵县10台、柘城县14台、睢县12台、夏邑县16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