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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产险〔2010〕1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5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60,400,000股,占比95.8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9,600,000股,占比4.17%。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