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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科节函[2010]139号
【颁布时间】 2010-11-18
【实施时间】 2010-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0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编制调查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编制调查工作的通知

  (建科节函[2010]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评价“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合理编制“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我司决定开展“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编制的调查工作。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调查问卷》附件中的问卷调查填写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并于十二月十号前送交我司。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胥小龙 张福麟

  

  电 话:010-58934548 5893315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处(邮编:100835)

  

  附件: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调查问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调查问卷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问卷调查填写要求

  


  1、 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评价、问题分析和“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政策措施建议。

  2、 问卷调查的发放对象包括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墙改节能办,省会城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省级能效测评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省(市)墙改节能办、省会城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本省(市)的国家级、省级能效测评机构、本省(市)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每省至少3个)各推荐3-5名负责人或相关领域专家填写调查问卷,并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各推荐3-5名熟悉建筑节能的专家实名填写调查问卷。

  4、 如无特殊说明,省(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墙改节能办、省会城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填表同志,分别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国家级能效测评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专家学者依据掌握的全国情况填写调查问卷;省级能效测评机构就本省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5、 认真阅读问卷后,请依据本地、本单位或本人所掌握的实际情况独立填写,所有项目请勿空填、漏填。填写时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所选的答案上划“√”,文字请写在横线上或空格里,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可在问卷中横线处填写。

第一部分 “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评价


  一、 评价建筑节能重点领域工作完成程度

  

专 项 工 作

完成(推广)情况

ç差 好è

1

2

3

4

5

新建建筑节能

 

 

 

 

 

 

 

 

 

 

 

 

 

 

 

 

 

 

 

 

 

 

 

 

 

 

 

 

 

 

 

 

 

 

 



  二、评价建筑节能对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贡献比例

  

内 容

贡献程度

填 表 提 示

“十一五”期间本省(自治区、市)建筑节能对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贡献比例

 

请判断全国建筑节能对我国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贡献率

 



  

第二部分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重点工作重要程度预测


  

  请对“十二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重点领域的重要程度进行预测, 1分表示该项最不重要,5分表示该项最重要。在对应的分值栏中划勾(ü)。

  

建筑节能重点工作

重要程度

ç不重要  重要è

1

2

3

4

5

1、新建建筑节能

 

 

 

 

 

 

 

 

 

 

 

 

 

 

 

 

 

 

 

 

 

 

 

 

 

 

 

 

 

 

 

 

 

 

 

 

 

 

 

 

 

 

 

 

 

 

 

 

 

 

 

 

 

 

 



  

第三部分 新建建筑节能


  一、“十一五”期间政策有效性及“十二五”期间建议研究制定的政策

  基于“十一五”期间的工作请填写不同重点工作中政策措施对实现节能目标的作用,并对“十二五”期间的政策研究提出建议。1分表示作用最小,5分表示作用最大,在对应的分值栏中划勾(ü)。

  

“十一五”期间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

有 效 程 度

ç无效 有效è

1

2

3

4

5

建筑节能材料和技术的推广限制淘汰制度

 

 

 

 

 

 

 

 

 

 

 

 

 

 

 

 

 

 

 

 

 

 

 

 

 

 

 

 

 

 

 

 

 

 

 

 

 

 

 

 

其他

 

 

 

 

 

“十二五”建议研究制定的政策措施

有 效 程 度

ç无效 有效è

1

2

3

4

5

 

 

 

 

 

 

 

 

 

 

 

 

 

 

 

 

 

 

 

 

建立完善的节能量核算体系

 

 

 

 

 

对建筑物拆除阶段实施监管,促进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填写您不同气候区应推行的建筑节能标准

严寒、寒冷地区( )

夏热冬冷地区( )

夏热冬暖地区( )

温和地区( )

如有其他建议请注明:

a.65%建筑节能标准 b.绿色建筑标准 c.优先推行65%建筑标准,辅以绿色建筑标准 d.绿色建筑标准为主,辅以65%建筑节能标准

 



  二、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规划目标

  请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实际情况客观填写规划目标。

  

规划指标

目 标

选 项

执行标准

全省(自治区、市)执行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a.50%  b.65%及以上 c.65%+绿色建筑

d.其他 

国家应执行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a.50%b.65%  c.65%及以上



  

第四部分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一、“十一五”期间政策有效性及“十二五”期间建议研究制定的政策

  基于“十一五”期间的工作请填写不同重点工作中政策措施对实现节能目标的作用,并对“十二五”期间的政策研究提出建议。1分表示作用最小,5分表示作用最大,在对应的分值栏中划勾(ü)。

  

“十一五”期间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

有 效 程 度

ç无效 有效è

1

2

3

4

5

明确的改造任务和年度目标

 

 

 

 

 

 

 

 

 

 

 

 

 

 

 

 

 

 

 

 

 

 

 

 

 

“十二五”建议研究制定的政策措施

有 效 程 度

ç无效 有效è

1

2

3

4

5

 

 

 

 

 

 

 

 

 

 

 

 

 

 

 

 

 

 

 

 

 

 

 

 

 

 

 

 

 

 

 

 

 

 

 

 

 

 

 

 

 

 

 

 

 

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您认为“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节能改造的内容应包括(多选):

您认为“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占改造资金的比例是(单选):

您认为“十二五”期间确定中央投资改造项目资金的依据是(单选)



  二、“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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