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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10]1634号
【颁布时间】 2010-11-16
【实施时间】 2010-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0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634号)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请示》(渝农商行文[2010]17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发行不超过2,513,336,04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其中,你公司发行不超过23亿股新股,国有股股东出售不超过213,336,041股存量股份。你公司发行的新股和国有股股东出售的存量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你公司可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三、你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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