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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沈厚林等9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沈厚林等9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沈厚林等9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1人) 沈厚林 浙江省(2人) 任晖 雷忠海 安徽省(1人) 汪瑞群 河南省(1人) 高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人) 吴军 徐志恒 林明 深圳市(1人) 丁新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