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办艺函[2010]512号
【颁布时间】 2010-11-15
【实施时间】 2010-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入选结果及有关赛事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入选结果及有关赛事的通知

  (办艺函〔201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铁道部宣传部,入选杂技团体:

  

  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预选工作已结束,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各地报送的55个节目(杂技38、魔术17),通过审看录像的方式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出杂技节目23个、魔术节目8个,入选参加决赛。

  

  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由文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文化部艺术司、广东省文化厅、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承办。

  

  二、2010年12月3至8日在广州市举办。

  

  三、比赛相关事项:

  

  (一)场租由组委会承担。比赛装台、走台、对光时间按组委会规定,并服从现场导演安排。(每台节目装台1天,对光走台1天,比赛2场)。

  

  (二)组委会只保障场馆基本照明及音响设备。电脑灯由组委会统一租赁、安装(剧场24台、马戏场120台),将按使用情况收取费用。特殊灯光、音响设备,烟机、雪花机、干冰等,需由各团自行解决或与场馆联络员联系。

  

  (三)食、宿费用:1、比赛以团体为单位,按演员(不含伴舞)实际人数计算,最多只承担20人,超过20人的团体按20人计算,额外费用由各团体自理。

  

  四、前站会定于 2010年11月23日(会期1天,22日报到,24日离会)在广州市召开。请各团选派熟悉场地需求的团长或业务人员1人参加(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请于11月20日前传真至020-84793099。

  

  报到地点:广州市长隆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广州市长隆酒店。

  

  联系人:刘魏魏。电话13719127744。

  

  五、请各参赛团体,抓紧做好入选节目的加工、提高工作,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六、请各地文化主管部门为本地参加比赛的团体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有关比赛观摩事宜,请与广东长隆集团公司联系。联系人:张蕙帼,电话:13602736202。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入选节目名单

  2. 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前站会报名回执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入选节目名单

  


  杂技类

  

  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 《蹦拐》《纳海弄潮--绳技

  天津市杂技团 《转毯

  河北省吴桥县杂技团《勇者--手技

  沈阳杂技团 《爬杆

  上海杂技团 《跳板

  江苏省盐城市杂技团 《想--软钢丝

  浙江曲艺杂技总团 《墨荷--蹬伞

  安徽省杂技团 《高空秋千

  福建省杂技团 《绳技》 《花--少儿顶技

  济南市杂技团 《转台高椅

  郑州星光演出有限公司 郑州市杂技团  《荡圈钻圈

  河南天艺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乐的中国人--弹跳跷灌篮秀

  武汉杂技团 《大跳板

  广东省长隆国际马戏大剧院  《双人吊环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杂技艺术团 《喜洋洋--技巧造型

  重庆三峡杂技艺术团 《寻胜--双人技巧

  青海民族歌舞剧院、杂技团 《草原轻歌--双人技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杂技团《构--行为艺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杂技团《对话--击球

  广州军区战士杂技团《塑--男子顶技

  《拓--男子抖杠

  

  魔术类

  

  济南市杂技团 《手之密语

  杭州杂技总团《快乐的晨梦

  深圳市辛宽魔幻艺术团 《扇韵

  兰州军区战斗文工团 《求鱼

  浙江曲艺杂技总团 《牌影

  中国高校魔术联盟  《fade

  河北省杂技集团魔术团 《牌·尊

  连云港市奇魔魔术杂技团  《马去羊来道吉祥

  

  附件2:

  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前站会报名回执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2

 

 

 

 



  

  注:请将此表于2010年11月20日前以传真形式回复至020-84793099

  

  演出单位(盖章)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