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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要尽快制定落实方案,确定选派干部人选及挂职所在地。有外派任务的地区,由派出地省级团委与接收地省级团委沟通后统一确定。工作落实方案及有关表格(见附件2、3)请于11月30日前报团中央学校部。 四、有关工作要求 1.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领会此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完成本地区所分配名额。要抓好选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拔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选派干部的质量;协调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本职工作,确保选派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积极统筹各类资源,为选派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支持,并对选派干部的生活给予必要的关心。 2.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引导。各省级团委要对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和引导选派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摆正位置,不给基层添麻烦;珍惜机会,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多办实事,不自满,不畏难;自觉遵守纪律,搞好团结协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抓好对选派工作的协调督导。各省级团委要通过定期巡回督导、召开阶段工作总结会以及建立专题工作网站、qq群等方式,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督促和检查,促进选派干部之间的交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注重对选派工作的宣传。各省级团委、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运用所属各类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加大对选派工作的宣传。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选派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要大力推广各地在选派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联 系 人:王 良 曹 俊 联系电话:010-85212180 85212280 传真:010-85212336 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略) 2.选派干部及挂职地点统计表(略) 3.选派干部登记表(略)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党组 2010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