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郑建办[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11-15
【实施时间】 2010-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6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郑建办〔2010〕8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静安区一幢正在进行外墙节能保温施工的28层教师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施工单位使用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导致脚手架作业面建筑材料突然起火,大火从外向居民楼里迅速蔓延,已导致53人死亡和财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和国际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建设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和施工、装饰过程中的防火工作已成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气温降低,天气干燥,大风、雨雪、大雾天气增多,电气焊割、电气保温、交叉作业工序等隐患较多,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复杂,是建筑施工火灾、高坠、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11月13日下午1点30分许,我市陇海路桐柏路口中原新城三期工地也发生了一起恶性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规动火,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引发大火,吞噬整栋裙楼,幸未造成人员死伤,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带来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结合《全市“守护中原”冬季消防安全百日决战行动方案》(郑防安〔2010〕33号)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对中原新城项目的建设单位郑州市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从即日起,全市建筑工地立即进行全面的停工整顿,开展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联合验收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筑、装饰、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和高层建筑二次装修工程。

  二、检查时间及形式

  检查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其中11月16日、17日、18日为停工整顿),以企业自查和督查组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实效,特成立建筑工地消防及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庆宽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副 组 长:杨双灿 市建委副主任

  赖郑华 市建委副主任

  李  亚 市建委副主任

  丁启豹 市建委纪委书记

  闫建民 市建委总经济师

  杨  琦 市建委主任助理

  高必成 市建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高必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远烁同志担任。同时成立8个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长:远 烁

  成员:姜耀武 何建宝 王大军 姬乐乐

  督查范围: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

  第二督查组

  组长:李世杰

  成员:张笑冰 李 胜 张 健 刘旭冉 王伟正

  督查范围:郑东新区工程

  第三督查组

  组长:李锦林

  成员:邓松江 刘喜杰 陈仲玉 伍彦军

  督查范围: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第四督查组

  组长:聂孟建

  成员:马树强 刘明华 杨政勇 季怡冰

  督查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

  第五督查组

  组长:郑传昌

  成员:付金歧 崔明浩 王作明 杨春生 赵 磊

  督查范围:市政、轨道交通工程

  第六督查组

  组长:王 岩

  成员:王 旋 刘宪强 汪原力

  督查范围:各县(市)、上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和航空港区工程

  第七督查组

  组长:李春献

  成员:监察队成员

  督查范围:综合协调督查市内无手续及市内五区工程

  第八督查组

  组长:杨照安

  成员:林 雍 曾庆元

  督查范围:全市单独立项的装饰、装修工程和二次装修装饰工程

  四、检查重点

  1、 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工地要将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利用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职工夜校等形式,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扎实认真地排查和消除隐患,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