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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89号
【颁布时间】 2010-11-12
【实施时间】 2010-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和“统一指挥、协调运行”的原则,研究制定推进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加强演练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经常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基层综合应急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要不断加强基层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基层应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切实提升应急装备水平。要加强各类应急队伍的日常业务学习、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相关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逐步落实基层应急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保障抚恤政策措施。要深入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8号)(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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