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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认真总结交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厅党组研究,定于明年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同时表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3.领导班子团结,班子成员党性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 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优美,工作纪律严明,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6.政风行风评议名次靠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好,无重大案件; 7.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紧密结合行业和本单位实际,为行业和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加强,并取得明显成效;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联系群众,作风深入,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在本单位享有较高的威信; 5.在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中有新的建树和贡献; 6.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评选范围 (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包括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在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前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 (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和推进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三、推荐名额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各1个(名)。 四、评选办法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在广泛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和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于2010年12月17日前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五、命名表彰 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后,分别授予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为全面总结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明确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等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一式3份),于2010年12月17日前,报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立新、高杨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080868 电子信箱:dw68080868@126.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906室) 邮编:450046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略) 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