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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农业服务先锋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认真学习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本领。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农民群众。牢记宗旨,心系农民群众,主动联系群众,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式方法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2011年“七一”前,省委将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中央组织部、省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我厅也将在整个创先争优活动期间,做好相应的推荐和表彰工作。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主要方式:动员部署、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步骤。 四、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是推动农业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基层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把抓好这项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省厅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由厅党组全面负责。厅里成立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战树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芳原和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陈群力任副组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驻厅纪检组、财务处、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负责开展活动面上的指导、协调和联系。各市农业部门除按照当地党委的要求开展相应的活动外,要按照厅领导小组确定的活动主题和载体开展活动。 (二)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厅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在山东农业信息网和厅办公内网,开设“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专栏、编发活动简报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作开展。各市农业部门要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及时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善于发现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组织专题报告、开设活动公开栏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实际效果和先进典型,在全省农业系统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市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厅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活动办公室也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农业服务先锋活动与做好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工作不断上新水平,以农业农村工作的新成绩来检验活动的效果,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