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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认真落实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各项政策措施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认真落实化肥生产用电、天然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措施,稳定农资价格,促进蔬菜生产。财政部门要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等专项资金,结合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和“万村千乡”市场建设活动,在蔬菜优势产区重点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银行金融机构要重点增加对蔬菜生产基地、菜田基础设施、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的信贷投放,探索开展自有农村住房或大棚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抵押等贷款模式。保险公司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在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和蔬菜主产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蔬菜保险试点。要探索建立农产品价格安全保障制度,实施农副产品价格低时保农民、高时保城市居民生活的双向保障机制。要规范和完善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制度,搞好主要农产品调运、储备,加强市场调节,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各市要加大调控力度,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各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在12月10日前报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