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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科技厅
【颁布时间】 2010-11-30
【实施时间】 2010-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0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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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任务中,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在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4、科技创新氛围浓厚,领导班子团结进取,科研人员奋发有为,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注重科研诚信,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推荐方式:由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基础处、计划处、国合处、政体处各推荐1个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二、推荐要求

  

  请各处室、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以下要求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

  

  1、公开公正。推荐的“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经省科技厅集体研究审核,并公示后(有异议的不得推荐),正式报送科技部,科技部审核后将在科技部网站和科技日报公示拟表彰对象。

  

  2、业绩突出。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推荐“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第一线的科技管理和研究人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表彰对象和推荐标准进行推荐,谁推荐的先进,谁负责把好关。对于未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三、表彰方式

  

  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同时授予奖牌及奖章。

  

  四、报送要求

  

  1、请各处室于12月3日前提出本处室拟推荐的人员及单位名单,报计划处汇总后提交厅内讨论审议,确定推荐表彰名单。

  

  2、请各处室组织推荐表彰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奖推荐表》一式6份,并于2010年12月6日前将推荐表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计划处。推荐表彰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材料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科技部。(推荐表可到科技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most.gov.cn,文件名:《关于推荐“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227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计划处

  

  联系电话:林丹86669425,陈燕86669180

  

  电子邮箱:yijia425@sohu.com

  

  
四川省科技厅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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