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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333号
【颁布时间】 2010-11-29
【实施时间】 2010-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余杭区百丈镇等11个乡镇(街道)为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余杭区百丈镇等11个乡镇(街道)为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评估标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03号)精神,在各区、县(市)全面评估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命名余杭区百丈镇等11个乡镇(街道)为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

  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城乡统筹、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名单

  


  余杭区:百丈镇、鸬鸟镇

  淳安县:富文镇

  建德市:大洋镇

  富阳市:东洲街道、常绿镇、龙门镇、春建乡、湖源乡

  临安市:高虹镇、三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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