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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华寿字〔2010〕1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1.92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3.155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4842%,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7.48%,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各为0.211%,昆明华铁置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0.1918%。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9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据此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附件: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