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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函[201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6
【实施时间】 2010-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会议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会议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0〕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总体安排和《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102号),在前期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妇科和产科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召开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本次会议评估的专业范围包括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儿科(重症)、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口腔科(牙体牙髓、牙周)、职业病科、检验科、病理科、药学部(临床药学)、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其中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只进行集中答辩;其他专科在资料审核后集中答辩。具体组织工作由中华医学会负责。

  

  二、时间安排

  

  12月8日上午9时至14时报到。9-11日同时进行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的集中答辩;9-11日进行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专业的集中答辩。9-11日同时进行其他专科的资料审核和集中答辩。

  

  (一)消化内科、骨科、妇科和产科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候选医院在报到时提交集中答辩的ppt(答辩时不得更换),并抽签确定答辩顺序。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届时见酒店内水牌提示。

  

  (二)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医院在报到时提交申报书(样式见附件,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一式15份和答辩ppt(答辩时不得更换),并抽签确定答辩顺序。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届时见酒店内水牌提示(参加集中答辩的医院将于2010年12月7日中午12时前通知)。

  

  (三)其他各科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医院在报到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15份,通过资料审核的医院参加集中答辩,具体安排(包括提交ppt的时间和地点等)届时见酒店内水牌提示。

  

  (四)参加评估的卫生部重点实验室按照上述时间报到,提交申报书一式15份和答辩ppt,12月9日进行答辩。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五洲大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路;联系电话:010-84985588)。

  

  四、有关要求

  

  (一)资料审核。资料审核由专家组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和中华医学会相关专业分会制订的评分标准进行审核打分。

  

  (二)集中答辩。

  

  1.集中答辩包括专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部分,专科(专业)陈述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10分钟。

  

  2.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专业按照申报书内容进行答辩,其他专科集中答辩主要内容见中华医学会网站。

  

  3.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专业集中答辩由候选医院主管护理工作的院级领导和护理部主任参加。其他专科集中答辩由学科带头人或其委托的人员参加,答辩时,各候选医院可安排不超过3人进入答辩现场,并可回答专家提问。

  

  (三)请各医院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资料的,将不予评估。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通知辖区内申报医院(含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各医院、浙江大学附属各医院)准时参加。消化内科、骨科、妇科和产科参加答辩的候选医院名单见《卫生部医政司关于组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妇科和产科候选医院进行集中答辩的通知》(卫医政管便函〔2010〕335号)。

  

  (二)申报医院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联系人:高新强、李大川,联系电话:010-68792732、68792211

  

  卫生部医政司护理处联系人:孟莉、郭燕红

  

  联系电话:010-68792208、68792207

  

  中华医学会联系人:王彦敏

  

  联系电话:010-85158545、13520368486

  

  附件:1.临床护理专业项目申报书

  

  2.专科护理专业项目申报书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编号:

  


  
临床护理专业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业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基本情况

医院名称

 

医院类别

 

医院等次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监护床位数

 

医院人数

医院人员总数 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其中注册护士 人、医师  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申报专业负责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手机):

二、近五年来医院护理工作情况

(一)近五年来医院护理工作发展的思路、目标:

(二)医院发展护理专业采取的措施:

 


  

  

(三)医院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情况:

 

 

 

 

 

(四)医院近五年来护士队伍发展情况(请附目前全院护士队伍数量、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以及分布情况,注明医护比例、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病床的比例、重症医学科的护士与监护床位比例):

(五)医院护士队伍的培训情况:



  

  

(六)临床护理工作发展状况和护理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七)今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请附医院优质护理工作开展具体情况):

(八)医院护理方面荣获的表彰和奖励情况:



  

  

(九)近五年参加卫生部大型活动(包括护士技能竞赛、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情况:

(十)医院护理工作在区域内发挥的辐射和示范作用等内容:

三、医院未来两年内对护理工作发展的规划和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计划

(一)医院发展临床护理和持续推进优质护理工作的目标、措施:

(二)医院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三)具体工作计划和项目预算: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签字人: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评意见:

 负责签字人: 

 



  

  附件2

  
编号:

  


  
专科护理专业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业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基本情况

医院名称

 

医院类别

 

医院等次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监护床位数

 

医院人数

医院人员总数 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其中注册护士 人、医师  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申报专业负责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手机):

二、近五年来医院护理工作情况

(一)近五年来医院护理工作发展的思路、目标:

(二)医院发展护理专业采取的措施:

 


  

  

(三)医院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情况:

 

 

 

 

 

(四)医院近五年来护士队伍发展情况(请附目前全院护士队伍数量、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以及分布情况,注明医护比例、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病床的比例、重症医学科的护士与监护床位比例):

(五)护士队伍的培训情况:



  

  

(六)临床护理工作发展状况和护理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七)医院在重症监护、急救等专科领域护理工作情况

(八)今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请附医院优质护理工作开展具体情况):

(九)医院护理方面荣获的表彰和奖励情况:

(十)近五年参加卫生部大型活动(包括护士技能竞赛、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情况:

(十一)医院护理工作在区域内发挥的辐射和示范作用的情况:

 

 

 

 

 


  

  

三、医院未来两年内对护理工作发展的规划和临床护理专业项目计划

(一)医院发展临床护理和持续推进优质护理工作的目标、措施:

(二)医院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三)医院在发展专科护理,提高疑难和危重症患者护理水平的目标和措施:

(四)医院在加强专科护理岗位护士培训方面的目标和措施:

 

 

 

(五)具体工作计划和项目预算: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签字人: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评意见:

 负责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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