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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科函[2010]905号
【颁布时间】 2010-12-02
【实施时间】 2010-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附表9-2:城市供热计量改革专项检查评分表

  城市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制定供热计量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情况

10

编制了供热计量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缺少一项扣2分,

 

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改革管理机构情况

5

成立了供热计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专项检查表填写数据准确齐全缺少一项扣1分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面积比例

25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居住建筑集中供热总面积比例25%以上得满分,低于25%按百分比得分

 

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收费面积比例

10

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占公共建筑集中供热总面积比例超过50%得满分,低于50%每减少10%减2分。

 

2010年新建竣工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10

2010年新建竣工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100%得满分,每减少10%减1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现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5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总改造面积比例100%得满分,每减少20%减1分

 

执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情况

6

选用有标准的计量方法得2分,安装合格的计量器具得2分,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得2分

 

执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情况

5

明确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采购、管理和维护,执行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出台城市供热计量价格情况

10

已出台价格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2

采暖费

补贴制度

改革

完成“暗补”变“明补”收费制度改革 

7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

冬季采暖保障

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具体措施、应急预案等)

7

完成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合 计

100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10

  2010年城市照明节能检查

  工程项目检查表

  

项目名称

 

竣工日期

 

项目地址

省 市 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照明单位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签字: 时间:

  

  附表11

    省级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城市照明节能检查目标责任自查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指标

完成情况

分值

完成目标

情况

城市支路以上道路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情况

(40分)

东中部全部完成任务;西部省会城市全部完成任务,其它城市完成60%以上;可得40分,未完成得0分。

 

 

工作措施

制度建设情况

(15分)

1.制定了本地区城市照明(道路照明或景观照明)管理法规或办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得5分。

2.制定和实施了本地区城市照明节能目标责任制、工作计划等,得5分。

3.指导地方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得5分。

 

 

节能节电宣传情况

(8分)

开展了城市照明节能宣传活动,组织过有关活动,印制过有关材料等,得8分。

 

 

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情况(7分)

发文推广照明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得7分。

 

 

检督检查

力度

发文情况

(10分)

转发建城[2010]92号,得10分

 

 

组织检查情况

(10分)

对本地区80%以上的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检查,得10分;对5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检查,得8分;对1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检查,得6分;对10%以下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检查,得4分;没有检查得0分。

 

 

违规项目处置情况

(5分)

对超标准、超能耗景观照明进行了处理或通报批评,得5分。

 

 

检查结果上报情况(5分)

10月底前按要求上报检查结果,得5分。

 

 



  

  附表12-1

   市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现场考评表注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分数

基本目标完成情况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

8

查阅文件

有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且提出节能要求和措施,8分。

 

 

有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无节能要求和措施,5分。

 

 

无城市照明专项规划,0分。

 

 

完善城市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无灯区

12

受检城市

报告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装灯率100%,4分。

 

 

公共区域装灯率98%以上,1分;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3分。

 

 

城市道路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2分。

 

 

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96%以上,2分。

 

 

“十一五”节能完成情况

“十一五”节电总目标1

10

查阅文件

累计节电25%及以上,10分。

 

 

累计节电20%(含)-25%之间,6-9分。

 

 

累计节电15%(含)-20%之间,4-5分。

 

 

累计节电10%(含)-15%之间,1-3分。

 

 

累计节电低于10%,0分。

 

 

支路以上城市道路照明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情况2

2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已经全部完成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任务,20分。

 

 

尚未完成淘汰低效照明产品,0分。

 

 

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景观照明能耗达标情况

15

现场查看

景观照明范围和规模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求,3分。

 

 

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景观照明照度、能耗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规定,9分,现场检查大型公共建筑、城市公园广场、重点景观照明工程等3个项目,每个项目3分。

 

 

景观照明工程中没有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1000w以上)、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低效率灯具的情况,3分。

 

 

节能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城市照明管理制度

5

查阅文件

已制定城市照明管理相关规定,有节能管理制度,城市照明管理制度较为完善,5分。

 

 

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

5

查阅文件

城市照明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有专门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能对城市照明实行统一管理,5分。

 

 

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城市照明节能计量考核措施

5

查阅文件

是否层层签订节能责任任务书,5分

 

 

城市照明设施节能运行管理情况

5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实施城市照明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3分;

 

 

景观照明制定了照明分级开关时间和相关制度规定,如重大节日、一般节日、平时城市景观照明开闭的制度规定,2分。

 

 

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提高电能利用率

5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使用城市照明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情况(如太阳能、风能等非化石能源,节电装置、led等产品),5分。

 

 

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

5

查阅文件

管理单位或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1分。

 

 

是否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2分。

 

 

是否组织了节能宣传活动、发放了节能宣传资料等,2分。

 

 

城市照明节能的奖惩机制

5

查阅文件

是否建立和实施城市照明节能奖惩机制,5分。

 

 



  检查组组长及成员签名:

  

  注:本表适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

  1.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5年累计节电25%。考核指标为:单位功率耗电量=年总耗电量/年装灯总功率

  2.城市道路分为快速道、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支路以上要求100%完成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任务。

  

  附表12-2

   市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自查考评表注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分数

基本目标完成情况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

8

查阅文件

有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且提出节能要求和措施,8分。

 

 

有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无节能要求和措施,5分。

 

 

无城市照明专项规划,0分。

 

 

完善城市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无灯区

12

受检城市

报告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装灯率100%,4分。

 

 

公共区域装灯率98%以上,1分;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3分。

 

 

城市道路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2分。

 

 

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96%以上,2分。

 

 

“十一五”节能完成情况

“十一五”节电总目标1

10

查阅文件

累计节电25%及以上,10分。

 

 

累计节电20%(含)-25%之间,6-9分。

 

 

累计节电15%(含)-20%之间,4-5分。

 

 

累计节电10%(含)-15%之间,1-3分。

 

 

累计节电低于10%,0分。

 

 

支路以上城市道路照明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情况2

20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已经全部完成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任务,20分。

 

 

尚未完成淘汰低效照明产品,0分。

 

 

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景观照明能耗达标情况

15

现场查看

景观照明范围和规模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求,3分。

 

 

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景观照明照度、能耗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规定,9分,现场检查大型公共建筑、城市公园广场、重点景观照明工程等3个项目,每个项目3分。

 

 

景观照明工程中没有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1000w以上)、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低效率灯具的情况,3分。

 

 

 

节能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城市照明管理制度

5

查阅文件

已制定城市照明管理相关规定,有节能管理制度,城市照明管理制度较为完善,5分。

 

 

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

5

查阅文件

城市照明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有专门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能对城市照明实行统一管理,5分。

 

 

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城市照明节能计量考核措施

5

查阅文件

是否层层签订节能责任任务书,5分

 

 

城市照明设施节能运行管理情况

5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实施城市照明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3分;

 

 

景观照明制定了照明分级开关时间和相关制度规定,如重大节日、一般节日、平时城市景观照明开闭的制度规定,2分。

 

 

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提高电能利用率

5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使用城市照明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情况(如太阳能、风能等非化石能源,节电装置、led等产品),5分。

 

 

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

5

查阅文件

管理单位或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1分。

 

 

是否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2分。

 

 

是否组织了节能宣传活动、发放了节能宣传资料等,2分。

 

 

城市照明节能的奖惩机制

5

查阅文件

是否建立和实施城市照明节能奖惩机制,5分。

 

 



  检查组组长及成员签名:

  

  注:本表适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

  

  1.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5年累计节电25%。考核指标为:单位功率耗电量=年总耗电量/年装灯总功率

  

  2.城市道路分为快速道、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支路以上要求100%完成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任务。

  

  附表13-1:

  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污水处理率情况:         
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
县城污水处理处理率:%        
设施建设情况:         
城市数量(含地级市、县级市): 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数量:建成率:%
县城数量: 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县城数量:建成率:%
是否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未纳入信息系统的城市: 城市名称:     
信息上报情况:         
在建项目总数:  设计规模: 万m3/日   
未上报 个 占总数:%设计规模: 万m3/日占总数:% 
运行项目总数:  设计规模: 万m3/日   
未上报 个 占总数:%设计规模: 万m3/日占总数:% 
是否有未纳入“系统”的项目: 项目名称:(可增加附件说明)   
项目运行情况:         
2010年累计处理水量: 万立方米(累计至11月)日平均处理水量:万m3运行负荷率: % 
2010年累计削减cod量: 万吨(累计至11月)      


  填报人: 日期:

  

  附表13-2:

  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表

  城市(县城):

  
污水处理率和管网配套情况:       
辖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县城:%    
被检城市污水处理率:%管网覆盖率:%(建成区)雨污分流比例:%   
设施建设情况:  是否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    
县级市数量(地级市以上填写): 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数量:建成率:%
县城数量(地级市以上填写): 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县城数量:建成率:%
是否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未纳入信息系统的城市: 城市名称:     
信息上报情况:         
在建项目总数:设计规模: 万m3/日未上报个 设计规模:万m3/日
运行项目总数:设计规模: 万m3/日未上报个 设计规模:万m3/日
是否有未纳入“系统”的项目: 项目名称:(可增加附件说明)   
项目运行情况:         
2010年累计处理水量: 万m3(累计至11月)日平均处理水量:万m3运行负荷率: %
2010年累计削减cod量:万吨(累计至11月)      
总体评价:         
管网配套情况(以覆盖率计):好(80%以上)中(50-80%)差(50%以下)  
设施利用效率(以负荷率计):好(75%以上)中(60-75%)差(60%以下)  
污染削减效率(以进水cod浓度计):好(300mg/l以上)中(150-300mg/l)差(150mg/l以下)  


  填报人: 日期:

  

  附表13-3:

  城镇污水处理运行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设计规模:万m3/日 投入运行时间:    
运行情况:        
2010年处理水量(累计至11月): 万m3日均处理水量:  万m3运行负荷率:%
2010年削减cod量(累计至11月): 处理每立方米水平均削减cod量:公斤/m3  
报表制度情况:           
是否有运行报表:   填写频次:(是否每日填写,是否有不连续的情况)
报表信息是否全面:   (是否包含处理水量、进出水水质、用电量等运行参数信息)
报表信息是否准确:   (是否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中2010年11月的数据相吻合)
化验制度情况:          
是否有独立化验室: 是否有人工化验记录:     
cod化验频次:日化验一次是否连续:周末是否化验:数据是否准确:(与信息系统2010年11月数据比较)
bod化验频次:日化验一次是否连续:周末是否化验:数据是否准确:(与信息系统2010年11月数据比较)
ss化验频次:日化验一次是否连续:周末是否化验:数据是否准确:(与信息系统2010年11月数据比较)
nh3-n化验频次:日化验一次是否连续:周末是否化验:数据是否准确:(与信息系统2010年11月数据比较)
tn化验频次:日化验一次是否连续:周末是否化验:数据是否准确:(与信息系统2010年11月数据比较)
tp化验频次:日化验一次是否连续:周末是否化验:数据是否准确:(与信息系统2010年11月数据比较)


  填报人: 日期:

  

  附表14-1: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设施名称

建设

投资

(万元)

投入运行年份

2010年运行经费投入(万元)

设计处理能力

(吨/日)

实际平均处理量

(吨/日)

中转站填写

 

焚烧厂填写

堆肥厂

填写

转运

方式

渗滤液收集处理方式

是否防渗

有无渗滤液处

填埋

气体

是否

收集

填埋

气体

利用

方式

无害化评定等级

有无

烟气

处理

焚烧余热是否利用

焚烧余热利用方式

有无前分拣处理工序

计划投入

实际到帐

                  
                  
                  
                  


  说明:1. 综合处理厂可参照“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单独列表说明基本建设和运行情况。

  2. 本表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截至于2010年10月31日。

  

  附表14-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城市(区)名称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数量

(座)

2010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数量(座)

2009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

(万元)

2010年垃圾处理费征收

无害化处理能力

(吨/日)

2010年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

(吨/日)

2010年无害化处理量

(万吨)

2010年新增填埋气体收集利用设施

(座)

2010年新增

焚烧发电(供热)设施

(座)

无害化处理率

(%)

 

填埋场

焚烧厂

堆肥厂

 

填埋场

焚烧厂

堆肥厂

收费标准

(元/吨)

征收额(万元)

达标

未达标

全省(自治区、直辖市)

 

 

 

 

 

 

 

 

 

 

 

 

 

 

 

 

 

 

                   
                   
                   
                   
                   
                   
                   
                   
                   
                   


  说明:本表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截至于201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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