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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科教规划便函[2010]188号
【颁布时间】 2010-12-01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0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0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卫科教规划便函〔2010〕1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卫生部印发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07年立项项目统一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07年度立项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两个部分,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一)财务验收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选择一家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名单见附件2)进行结题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审计报告认真填写《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我司将根据项目财务验收申请和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财务验收。

  

  (二)业务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指标,全面总结项目研究工作,重点为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结果及重大成果、经济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人才培养与组织管理经验等。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卫生行业科研专项自验收报告》(附件4)。我司将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及财务验收情况于2011年1月以会议形式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的验收材料(附件2至附件5)用a4复印纸打印,普通简装分别成册,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形式)材料报送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191)。

  

  联 系 人:

  

  卫生部科教司邢若齐010-68792242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齐 宏010-58744400

  

  附件:1.2007年度立项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略)

  2.国家科技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3.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4.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自验收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2:

  课题财务验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名单表

  
序号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12345
1上海市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灵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天津市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
3重庆市重庆金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信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笃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黑龙江省黑龙江广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明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黑龙江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黑龙江建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金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吉林省吉林中瑞华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吉林瑞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吉林北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
6辽宁省辽宁诚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所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中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山东省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所山东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河北省河北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所河北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江苏省江苏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
10浙江省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际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1广东省广州融成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至正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信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2海南省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海南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博泉会计师事务所  
13河南省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河南立信兴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云南省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云南云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安徽省安徽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宝申会计师事务所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 
16江西省江西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昌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华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7湖北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所湖北永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18湖南省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分所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所湖南天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9广西壮族自治区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市华泰天正会计师事务所广西众益会计师事务所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广西中威华通会计师事务所
20贵州省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贵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惠中会计师事务所
21四川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22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中烨会计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市新天瑞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得源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中承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青海省青海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中恒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所 
24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宁夏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宁夏五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6甘肃省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所兰州力生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天行健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惠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7陕西省陕西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衡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天恒信(北京)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华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嘉联合(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
华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合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3

  项目编号:密级:

  

  
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项目起止时间: 20年月至20年月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是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在认真清理账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数,正确计算项目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完成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自查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1.项目专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未能按预算执行的情况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调整及报批情况, 说明项目协作单位数、协作单位名称、协作单位变更(合并、新增、撤销)情况。

  2.项目对外拨付经费情况,预算外外拨经费情况及原因说明。

  3.设备购置与使用情况,设备明细账(单价5万元以上)作为报告依据,实地盘点单价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或办公设备情况。是否有预算外购置/试制设备,若未按计划购置/试制或有预算外购置/试制设备,请详细说明理由。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审核和发放情况。

  4. 项目自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若自筹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说明原因。

  5. 项目经费账面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应付未付款项金额及使用计划,净结余金额。

  6. 项目承担单位制定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情况,包括经费是否单独核算,账目设置及管理等。

  7. 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及经费管理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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