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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产局(中心):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办保函〔2010〕820号)精神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2010年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现印发各地。请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对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抓好整改,不断完善制度,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水平。自查报告请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省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肖永京 孟德功 电 话:0371-68085587 6808086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10年河南省住房保障规范化 管理工作检查方案 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建住房〔2006〕204号)、《关于对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办保函〔2010〕820号)等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工作落实情况。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座谈会、全省保障性住房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号)等有关工作情况。 (二)制度建设。保障性住房有关管理办法、规划计划、资金筹措、优惠政策落实及相关配套措施等情况。 (三)管理及服务。重点是市、县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服务等情况。 (四)实施程序。重点是市、县住房保障审核办理程序、公示制度及复核制度实施情况等。 (五)动态管理。重点是市、县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一)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县(市)、区自查,并对县(市)、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结合检查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二)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检查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重点抽查,并提出考核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为各地自查时间,12月11日至15日为省厅重点抽查时间。 四、检查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此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自查、检查。本次检查情况将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本市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各地检查考核情况要附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得分情况表(见附件)。 附 件: 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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