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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当前工作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全面推动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安全执法,加大现场联动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建委将对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相关单位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