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苏教办财[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11-10
【实施时间】 2010-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1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启动省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准备工作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启动省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准备工作通知

  (苏教办财〔2010〕15号)


  

  省属各高校、中专校: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省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即将启用,为满足系统初始化对资产信息、人员信息及部门信息的客观要求,保障系统日后规范、有序运行,同时确保在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省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的对接工作。现就做好启动省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从即日起至11月底,安排专人将原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及相关表格说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一)提供给共创软件公司(电话:025-84810772转815)。共创软件公司将安排专人接受各校数据并作专业处理,同时将校验通过的单位数据导入新系统并通知本单位。

  二、数据进入新系统后,各校应立即组织力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系统中进行调整、核对。12月26日前,各校对新增数据的处理建议在新系统中作期初登记处理,在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账“账账相符”以及资产信息、人员信息及部门信息准确无误后,完成期初建账并进入日常管理。

  三、新系统将在27日凌晨封闭,27、28、29日3天共创软件公司将实施数据与财政对接。2011年1月1日系统将重新开放,各校可进入日常管理阶段。

  四、请各高校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资产数据及时、准确、完整转入新系统。有关资产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另行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