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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科教教育便函[2010]193号
【颁布时间】 2010-12-02
【实施时间】 2010-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卫科教教育便函〔201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工作任务,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并指导“2010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开展,经研究,我司决定于近期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督查工作,对各地2010年度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本年度“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效果,以及“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启动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12月20日-12月29日,每个被督查的省(市、区)时间为四天,届时将提前通知被督查省(市、区)。

  

  二、督查单位选择

  

  结合以往督导的情况及今年工作的推进,确定被督查的省(市、区),每个省(市、区)再确定1-2个地级市接受督查。

  

  三、督查重点内容

  

  围绕以下培训工作,着重了解培训进展、成效、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下一阶段推进安排,并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督查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1.培训组织管理。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培训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与人员配备;项目人员培训、医改任务指标落实情况等。

  

  2.培训实施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教材选用及发放;教学设施与场地;教学活动记录等。

  

  3.培训效果与监督考核情况。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记录;考核结果登记记录;现场抽查考试;培训通过率;证书发放与管理等。

  

  4.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中央财政到位经费、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以及各项经费使用明细(需提供原始单据)等。

  

  (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1.培训组织情况。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培训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与人员配备等。

  

  2.项目人员培训医改任务的落实情况。

  

  3.培训经费的安排情况。中央财政到位经费、地方财政配套经费落实情况。

  

  四、督查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听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审阅培训总结和下一阶段培训方案。

  

  (二)按照《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卫科教教育便函〔2009〕117号)进行实地评估;

  

  1.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培训方案、会议记录、培训档案、考核登记、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2.考察培训机构,检查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

  

  3.现场测试。省、地级市考试现场督导;抽取理论考卷10份,对于未举行考试的省份随机抽取10人现场进行理论考试,并随机抽取3-5名学员进行技能考试。

  

  4.召开小型座谈会。每个座谈会安排10人左右,参加人员为项目执行单位管理人员和带教师资、参加培训的学员。

  

  5.经费管理。查阅有关材料,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反馈督导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人员组成

  

  督查专家组由我司统一安排,并受我司委托完成督查任务。

  

  六、其他

  

  (一)请各省(市、区)卫生厅局参照“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二)被督查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督查接待工作从俭,督查组成员往返差旅食宿费由我部提供。

  

  附件: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督查日程安排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督查日程安排

  

  

时  间

内容

第一天

督查组抵达、召开预备会,确定分工,安排工作日程

第二天

上午

1. 听取省(市)卫生厅(局)分管领导工作汇报;

2. 查阅相关资料,填写指标体系;

3. 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下午

1. 实地考察省级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机构,查阅相关材料;

2. 召开培训相关人员座谈会:师资座谈会、管理人员座谈会;学员座谈会;

第三天

上午

赴地级市

下午

1. 听取地级市汇报

2. 抽取10名学员进行理论考试;

3. 抽取3-5名学员进行临床技能考试;

3. 查阅地级市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经费使用;

4. 基层社区教学基地实地考察。

第四天

上午

1. 专家组汇总意见;

2. 向卫生厅反馈评估结果。

下午

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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