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12-01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5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中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的内涵建设,科学评价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并制订和印发了2010年三、二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0〕126号)要求,请各单位对照《2010年三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和《2010年二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www.satcm.gov.cn),开展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2010年上海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2010年上海市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评估对象为各级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非独立设置的中医医院),请各有关医院高度重视,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对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估细则”认真自查,层层落实,积极开展本年度医院管理年活动。

  

  2、本市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将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估细则”为检查标准,并委托上海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检查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3、执行中对“评估细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