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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0]199号
【颁布时间】 2010-12-02
【实施时间】 2010-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7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注重项目规划和申报,形成项目资金整合效应。要以规划为引导,注重项目资金的申报,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的整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支农项目建设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组织申报。要分清各部门投入的重点和环节,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加强配合,实现项目申报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向主导产业集中。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支农资金涉及部门多、级次多,财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制定、项目申报、统筹财政投入等工作,共同研究资金整合机制,完善管理办法。

  (二)切实加强整合资金监管。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整合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支持重点,规范支出范围,严禁借整合支农资金名义挪用支农资金。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推行项目公示制,提高项目决策的有效性;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建立工程项目管护机制,坚持项目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对已建工程项目形成资产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绩效评价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方面的监察、审计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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