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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计函[2010]888号
【颁布时间】 2010-11-29
【实施时间】 2010-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报快报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报快报工作的通知

  (建办计函[2010]88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

  

  2011年,我部将继续执行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现将做好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两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的统计内容: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

  

  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在此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单位)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均应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逐级报送当地归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填报方法

  

  (一)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二)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等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 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以厅(委)函名义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报表。纸质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按城市、县城、村镇分别装订,电子版必须用光盘刻录。

  

  (二)报送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我部报送年报、半年报、年快报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3月10日前、7月15日前、11月30日前。

  

  五、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

  

  请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等相关内容。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喜

  

  电话:010-58561199-8874,13439123624

  

  六、组织与实施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统计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审核数据,确保统计质量,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做好统计数据汇总和信息共享工作。

  

  联系人: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计处 郭巧洪、倪稞

  

  电 话:010-58933265;58934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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