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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企业合作。企业合作是扶贫协作的努力方向。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立足两省市比较优势,充分利用中央赋予中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借助东西扶贫协作平台,促进两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抓好2010年4月份签订的鲁渝“1+7”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加强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要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加强合作,为当地培育市场主体和主导产业,扩大贫困群体就业;要立足重庆作为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西部物流集散地的优势区位,积极构建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等重点商贸信息平台,促进两省市商品交流,把重庆作为我省产业、产品进入西部市场的桥头堡和战略基地;要把重庆悠久的巴蜀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与我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共同开发旅游市场。

  

  (三)社会帮扶。社会帮扶是推动扶贫协作的重要力量。要积极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重庆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机会、提供支持。大力宣传东西扶贫协作的意义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的具体途径、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协作工作的氛围。拓宽和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作的渠道,鼓励形式多样的民间交流与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贫困地区捐资捐款,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到贫困地区从事爱心助学、义务支教、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发挥工商联、企业商会等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动员工商业企业参与扶贫协作重庆。要建立完善运作机制和激励措施,形成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合力扶贫的局面。

  

  (四)人力支持。人力支持是扶贫协作的重要纽带。要充分发挥我省人才优势,全面开展对重庆的支医、支教、支农工作。要加大对当地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力度,为当地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能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专业技术人才;要加大对14县乡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当地干部到我省进行培训,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每年要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进行双向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要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各市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加强对当地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培训,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吸纳当地劳动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五、切实加强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加强扶贫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对口支援办公室负责全省对外援助扶贫协作工作,要统筹安排,做好扶贫协作重庆的组织实施,切实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作用,认真解决扶贫协作重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全省承担扶贫协作任务的14个市作为扶贫协作重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制订科学合理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确保扶贫协作重庆工作有阶段目标、有年度计划、有具体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研究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配合有关市合力推动扶贫协作重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协力推进,切实把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二)健全机制,推动扶贫协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东西扶贫协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措施,逐步使扶贫协作重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省市结合、部门联动、上下贯通、密切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方沟通协调机制。要探索建立双方定期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扶贫协作工作有关事项。省对口支援办公室要加强与重庆市扶贫办的联系、沟通,协商解决扶贫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要加强与扶贫协作县的联系,建立部门对口衔接联络工作制度,并将扶贫协作重庆工作纳入本市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考虑。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各市要充分考虑结对扶贫县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传统文化、民族风俗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好结对扶贫协作工作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于每年年初报省对口支援办公室备案;各市要建立规范的东西扶贫协作项目遴选机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程序,区分清政府帮扶项目和企业合作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省对口支援办公室和各市要把扶贫协作任务分解细化,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明确,加强对工作的监督考核,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各市要将半年和全年扶贫协作实施情况,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省对口支援办公室;省对口支援办公室根据各市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情况,对各市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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