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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717号
【颁布时间】 2010-12-10
【实施时间】 2010-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教函〔2010〕717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教育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于2011年2月3日前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网络办公系统上报,市(州)教育局发送给王国强,联系电话:028-86661534;高校发送给陈佳玲,联系电话:028-86716397。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0]177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刘奇葆书记关于“清洁环境是一项关系民生和发展的大事,需要我们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坚持不懈,步步深入”、“环境治理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攻坚破难,一抓到底”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特别是治理“五乱”现象和“三乱”陋习成果,促进全体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断提高他们的文明卫生素质,拓展“进学校”活动的范围和内容,狠抓学校环境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死角,全面提升学校环境治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各地各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重点要放在城乡结合部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学校、农村薄弱学校以及校园内的薄弱环节、盲点死角,切实解决垃圾乱倒、车辆乱停、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墙壁乱画乱踏等“脏、乱、差”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解决校园及周边“脏、乱、差”突出问题,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品味形象,为2011年深入推进“进学校”活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以整洁优美舒适的环境迎接2011年元旦和新春佳节。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10年12月3日起至2011年2月3日止,分前期准备、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3日-12月13日。根据本方案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抓好对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发动的同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机制。

  (二)集中治理阶段:12月14日-1月20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本地本校实施方案,结合“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等面上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和治理任务,突出抓好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食堂、宿舍(公寓)、厕所、阴沟、阳台、垃圾库等重点区域的集中治理,消除校园“脏、乱、差”和盲点死角,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达到预定目标。

  (三)巩固提高阶段:1月21日-2月3日。各地各校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后,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实现常态化管理;要认真写好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总结,报送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将按本方案和“四化”标准对各地各校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本地本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总体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目标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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