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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将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列为2010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绩效考评试点项目之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有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事后自评,在此基础上由项目委托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实提高绩效考评工作实效,现将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组织方式 2010年部门预算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受委托承担具体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开展现场抽查考评和提出绩效总报告。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以及各海区渔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考评工作。项目具体承担单位负责开展项目事后自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 绩效考评项目范围为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中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渔船救生筏配备补助、渔业船东船长培训、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和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等五类分项目,其他分项目不在此次考评范围。绩效考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资金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绩效等三个方面。 三、绩效自评单位范围 上述五类分项目的承担单位均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单位范围为《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0〕65号)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0〕224号)“项目单位”项,其中“项目单位”为渔船或渔政执法船艇的,由其“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四、绩效自评材料编写及报送要求 绩效自评材料包括三个部分,一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表》(附件1,简称《绩效表》);二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报告》(附件2,简称《绩效报告》);三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3,简称《自评表》)。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项目填写《绩效表》、《绩效报告》和《自评表》,其中,《绩效表》和《绩效报告》要按项目的五个类别分别编写,《自评表》要每个项目填写一套,对于有一个以上项目点的项目,《自评表》要能够反映所有项目点的情况。 各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及各海区渔政局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所有项目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于2011年1月15日前统一将本辖区(本单位)绩效自评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至我局(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peimin81@163.com,bofplan@agri.gov.cn),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必须内容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保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由于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是首次布置,且时间较紧,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待,抓紧时间迅速开展项目自评工作。要根据自评工作的三个方面内容,实事求是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客观地编写自评材料。 (二)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有关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各海区渔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发挥好项目主管单位作用,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承担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上述五类分项目的所有单位,开展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表》、《绩效报告》和《自评表》,并按时上报全部项目的绩效自评材料,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三)积极配合现场考评。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组成绩效考评工作组,于近期开展项目绩效现场考评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组开展好现场考评工作。 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和渔政指挥中心联系。 联系人:渔政指挥中心调查处于沛民 010-59193115 渔业局计划财务处黄建光 010-59192926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