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黄小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2010年11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决定:

  

  一、将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及属于规章性质的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

  

  (一)《福建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政[1991]综119号)第五条

  

  (二)《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7号令)第十条

  

  (三)《福建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5号令)第十一条第三款

  

  二、将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及属于规章性质的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闽政[1982]14号)第七条

  

  (五)《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闽政[1989]55号)第三十条

  

  (六)《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2号令)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七)《福建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号令)第二十三条

  

  (八)《福建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第40号令)第二十九条

  

  (九)《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61号令)第十二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