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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颁布时间】 2010-12-13
【实施时间】 2010-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1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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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彰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比表彰制度,鼓励各方力量全面、持续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星级认定制度,作为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认可的标准,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给予荣誉激励。评选表彰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通过对志愿者、参与单位和组织的激励,提高其社会认知度,激发大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评估检查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对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有效的时间统计和质量评估,以保证星级评定和先进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建立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对各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工作检查和监督,对管理工作滞后、志愿服务进展缓慢的单位和地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科学的法规规划。在深入调研和借鉴其它行业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法规制度。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明确志愿服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按年度制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将志愿服务内容纳入各级体育部门年度工作要点。

  (二)完善多渠道的经费来源。在体彩公益金中明确专项科目用于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和年度大型示范性活动的开展;利用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全民健身基金,根据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申请国际组织项目经费和中国志愿者基金会经费用于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会募集资金用于开展专项活动。

  (三)维护志愿者队伍权益。通过购买人身保险、提供工作补贴等方式,为志愿者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遵守志愿服务的相关法规规定,深化对志愿者性质和自愿精神的理解、认识,维护志愿者的各项权益,形成尊重志愿者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经验和志愿者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积极、健康、高尚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形象推广活动,传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理念,形成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重点在基层,涉及全国不同层次的工作,在确立国家级工作架构的基础上,对不同层级地方体育部门明确、具体、量化的工作指导,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考核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科目,同时纳入群众体育发展评价体系,作为衡量体育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保证各级体育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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