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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奖励条件要求,充分挖掘优秀科技人才和成果,鼓励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科技创新类项目和国家科普奖。 6.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各奖种推荐书的“填写说明”,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凡是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不给补正机会。 7.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7日17点前将书面推荐材料送达我司综合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谢春华010-84238711 传 真:010-64213084 e-mail:gjlyjkjs@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邮政编码:100714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网络版) 附件2: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网络版)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2011年度) 国家自然科学奖 1. 被推荐项目中论文、论著目录所列代表性论文2010年度被国家三大奖评审未授奖的; 2. 论文、论著目录所列代表性论文发表(出版)年限不足3年的(即:发表(出版)时间距推荐当年的2月28日不满3年); 3. 候选人不是代表性论文(著)作者的; 4.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签章的; 5. 候选人未在“候选人情况表”上签名、且无说明的; 6. “代表性论文”中存在主体工作是在国外完成的; 7. 未提交代表性论文(著)内容复印件的,或篇数超8篇的; 8. 未提交主要引文密切相关内容复印件的,或篇数超8篇的; 9. 候选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贡献、本人工作量的; 10. 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 11. 其他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国家技术发明奖 1. 被推荐项目中所获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2010年度被国家三大奖评审未授奖的; 2. 推荐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3年的(即首次应用距推荐当年的2月28日不满3年); 3. 按照规定,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许可证书批准时间不满3年的; 4.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签章的; 5. 候选人未在“候选人情况表”上签名、且无说明的; 6. 未提供主要发明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的; 7. 候选人未提交旁证材料证明本人贡献的,前三位候选人不是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当该知识产权持有人数仅为1人时除外); 8. 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的; 9. 候选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技术发明做出贡献、工作量及支持候选人贡献证明的; 10. 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 11. 其他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1. 被推荐项目中所完成的主要创新内容(专利、论文等)2010年度被国家三大奖评审未授奖的; 2. 推荐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验收)或应用(验收)不足3年的(即:首次应用(验收)距被推荐当年的2月28日不满3年); 3. 未提供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没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的;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许可证书批准时间不满3年的;工人、农民类项目未提交其身份证明的; 4. 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未盖公章的; 5. 候选人未在“候选人情况表”上签名、且无说明的; 6. 科普著作出版时间不足3年的(即出版时间距被推荐当年的2月28日不满3年),或者出版时间在2000年以前的; 7. 候选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一栏没写明本人对第几项科技创新内容做出贡献、工作量及支持候选人贡献证明的; 8. 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 9. 其他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纸质推荐书不提供原件的; 2.推荐单位(推荐专家)不填写推荐意见或不签章的; 3.纸质推荐书与网络推荐电子版推荐书内容不相符的; 4.其他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纸质推荐书不提供原件的; 2.推荐单位不填写推荐意见或不签章的; 3.缺必备附件的; 4.纸质推荐书与网络推荐电子版推荐书内容不相符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附件2: 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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