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切实在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上下功夫 (一)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尤其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今后10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召开本地教育工作会议,对加快教育现代化进行全面部署。 (二)抓紧研究提出实施意见或编制相关规划。各地、各高校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根据自身情况,抓紧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或“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三)积极启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好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同时,根据自身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进行多方面改革创新探索。要按照程序对国家和省级重大改革试点方案,进行方案评估,深入做好改革风险分析,确保各项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 (四)组织设计和实施重大教育发展项目。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参考国家和省发展项目,从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设计和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发展项目。以项目促进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动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情况报送我厅。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