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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政发[201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1.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

  

  2.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三)护士配备合理。

  

  1.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2.一级护理患者数量较多的病房,护士配置应当适当增加。

  

  (四)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

  

  1.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职责,使其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

  

  2.每个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全程全面负责。

  

  (五)规范护理执业行为。

  

  1.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支持。

  

  2.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将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有机结合,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

  

  3.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要求,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配合医师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提高中医护理水平。

  

  (六)护士分层管理。在实施责任制护理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分层管理,体现能级对应。

  

  (七)护患关系和谐。

  

  1.责任护士熟悉自己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重点、治疗要点、饮食和营养状况、身体自理能力等情况,并能够及时与医师沟通。

  

  2.患者知晓自己的责任护士,并对护理服务有评价。

  

  3.护患相互信任支持,关系融洽。

  

  (八)合理实施排班。

  

  1.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合理实施排班、减少交接班次数。

  

  2.病房排班有利于责任护士对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

  

  (九)简化护理文书书写。结合专科特点,设计表格式护理文书、简化书写,缩短护士书写时间。

  

  (十)提高患者满意度。

  

  1.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客观,调查资料可信度高。

  

  2.了解患者对护理工作的反映,听取患者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采取可持续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十一)护理员管理使用(适用于有护理员的病房)。

  

  1.建立完善的护理员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岗位职责。

  

  2.护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协助护士完成非技术性照顾患者工作。

  

  3.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四、支持保障措施

  

  (一)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和待遇。

  

  1.落实《护士条例》中规定的护士合法权益。

  

  2.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95%。

  

  3.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二)完善支持保障系统。

  

  1.建立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形成全院工作服务于临床的格局。

  

  2.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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