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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2010]167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2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丹霞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丹霞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粤府〔2010〕1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我省丹霞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为世界自然遗产。为表彰在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政府、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等5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给予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彭华、韶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青西、中共韶关市委副秘书长邓喜煌、韶关市中国丹霞地貌广东丹霞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书明、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黄大维、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法规科科长霍国辉、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科科长陈昉、韶关市仁化县县长吴玉环等8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更加自觉地投身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事业,在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各地、各单位以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更加珍惜以世界遗产为代表的人类文明和自然环境,积极弘扬中华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我省发展宜居城乡事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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