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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国测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4
【实施时间】 2010-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6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测绘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批示推动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

[接上页]


  四是要切实丰富测绘产品和服务。坚持按需测绘,加强市场调研分析,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快测绘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开发新市场,拓展新消费,充分满足社会需求。大力发展网络地图、多媒体地图、影像地图等各类适用、好用的地图产品。不断拓展测绘产品在智能交通、现代物流、车载导航等领域的应用。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的游戏产品、基于数码相机的位置服务产品以及基于物联网的位置服务产品,增强通过手机、电视等媒介提供测绘服务的能力,让更多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进入寻常百姓家。

  

  五是要切实提高测绘生产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围绕测绘事业的战略任务,加大测绘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推动重要核心技术实现突破。进一步加大测绘技术装备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应急测绘能力,推动测绘事业转型升级。支持先进测绘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测绘仪器装备。大力实施科技兴测、人才强测战略,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切实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条件,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强化测绘事业发展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测绘工作更大的支持。要充分利用测绘报刊、网站和社会媒体,大力宣传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的做法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在推动测绘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服务经济社会上作出新贡献,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测绘工作的殷切期待。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报告国家测绘局。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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