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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8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接上页]


  (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机构为骨干、政府适当扶持、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的服务覆盖面。

  

  1.建立完善残疾人的服务网络。要突出重点,分层分级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网络。市、县两级要突出示范性、引导性,打造一批服务品牌和精品亮点,并加强对下级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考核和检查;街道(乡镇)、社区(村)级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建设完善残疾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根据残疾人的需求,依托社区便民服务设施,设立居家助残服务中心,向残疾人提供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同时,要广泛宣传扶残助残政策,提高残疾人对扶持政策的知晓率。要通过政府投入、市场运作或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服务机构在残疾人服务网络中的节点作用。要广泛发动社会,努力培养一支热心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专业化队伍。

  

  2.创新残疾人的服务体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的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拓展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家政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服务机构和服务业务,加大对助残服务机构和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要创新体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形式发展残疾人服务业。要针对残疾人形式多样的服务需求,结合残疾人家庭的经济状况,分类分层分级地做好服务工作,将政府福利化服务与社会资源市场化服务结合起来,努力建立健全门类齐全、品种繁多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3.丰富残疾人服务内容和形式。各地要结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开展人性化服务,使得到服务的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努力提高残疾人对服务的满意度和赞誉度。要在全面做好残疾人基础性、普遍性服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服务,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发、生产适合残疾人康复、益智等特殊用品,发展残疾人旅游、保险等服务市场,满足残疾人的多层次,全方位需求。

  

  4.建立残疾人服务考核考评制度。要结合残疾人服务的各个种类和项目,制定完善残疾人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考核标准。要通过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随时掌握残疾人对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要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对从事残疾人服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载体,按照“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要成立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督导考核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组织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社区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投入,建立财政资金投入增长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同时加大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要积极采取特惠政策措施,加大对各专项制度和行动的资金保障。

  

  (三)注重队伍建设。各地要针对当前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信息技术、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培养,并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加强各类各层面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壮大残疾人服务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并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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