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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青[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0-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2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0〕61号)


  

  各区县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480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通报了12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因果小学20名学生乘坐家长租用的农用三轮摩托车上学途中坠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并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紧急通知》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立即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学校自查、教育局检查工作,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市教委将组织力量,对区县校车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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