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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基[2010]719号
【颁布时间】 2010-12-17
【实施时间】 2010-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6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眼科学等3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眼科学等3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0〕719号)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办公厅(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科技厅:

  

  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2010年我部对“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31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分别组织了专家验收。验收专家组认为,这些实验室在凝练研究方向、条件建设、队伍建设、运行管理和制度建设、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既定的建设任务,达到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关要求。我部对验收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同意这31个实验室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实验室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要求,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加强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和开放交流,继续推进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在成果、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通过验收的3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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