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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达第一批嘉兴市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建设学科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学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及我厅审核,确定的第一批嘉兴市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建设学科计划,现予下达。 请你们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组织各学科建设单位签订计划合同,并加强学科管理,落实建设经费,切实保障学科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厅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建设学科进行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实行优胜劣汰,确保建设质量。 附件:第一批嘉兴市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建设学科计划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一批嘉兴市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建设学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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