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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科[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9.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利用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平台和功能,进一步引入市场需求的机制,通过知识服务团队建设、产学研支撑项目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等专项计划,提升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高等学校知识服务能力。

  

  10.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进一步探索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深化“三区联动”的发展模式,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集聚区,发挥大学对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优势,形成知识经济圈。

  

  11.推动高等学校利用自身特色资源或专业知识建立各类专业知识服务机构。进一步推动高校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机构、特色教育培训机构、标准与评估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创意设计机构等知识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特色知识服务网络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为政府和企业各层次的咨询服务活动。

  

  12.注重科技资源共享,建立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企业开放,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持。高校的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设备要加入公共研发平台提供给企业共享,积极为企业服务。通过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增强高校与企业的科技信息交流,为企业提供科技资源和科技服务。

  

  四、深化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和评价体系的改革

  

  13.改进和完善高等学校知识服务能力评价体系。要进一步深化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能力协调发展。建立并完善以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应用等为主的知识服务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深化高校的内涵发展。

  

  14.支持高校采取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政策,鼓励高等学校教师和科技人员服务社会。鼓励高校和企业通过人员互派等交流模式,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促进高校了解企业需求和增强高校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15.鼓励高等学校根据自身特色,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通过“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鼓励高等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形成特色的科研管理模式和科研激励机制,根据自身的行业特色,探索各种产学研合作模式,寻找产业发展过程中高校和企业的结合点,提升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的知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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