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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
【发文字号】 杭劳社医[2010]338号
【颁布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8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公布2011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公布2011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

  (杭劳社医[2010]338号)


  

  各区、县 ( 市 ) 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 市委 [2010]13号 ) 有关规定,现将 2011 年杭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即: 27480 元 (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 9 % ( 费率 ) ÷ 1 2( 月 )+3 元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 )+1 元 ( 医疗互助救济金 )=210元/月。

  二、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127 元,即:27480元 (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x 9 % ( 费率 ) x 6 0 %÷ 1 2( 月 )+3 元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 )+1 元 ( 医疗互助救济金 )=127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户基数为27480元。

  四、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最低划账户基数为 27480 元。

  上述有关数据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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